3月24日晚,南宁市民王先生(化名)陪伴女儿上补习班时,在新竹路附近散步,没想到途经阳光100小区时,因为登上了一个像水泥台一样的地方,踏空摔下了3米深的地下车库。
【资料图】
今天上午,记者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见到了在病床上的王先生,因为24日的这一场意外,他腰椎骨折,未来三个月都不能正常工作,只能在病床休养。回忆起摔下车库的情形,王先生仍心有余悸,事发时,因为听到小区架空层里有打乒乓球的声音,他便想站到台子上去看一看。
当事人 王先生(化名)
一走过去突然断裂,这么薄的有机玻璃,最多两厘米厚。我掉下那一片区域是堆放小区业主丢弃建筑垃圾的地方,好在我当时掉下去没有任何的东西。如果当时有废弃家具,我是要么残了,要么命没有了。
王先生表示当时摔下去之后,他便晕了过去,十几分钟后才缓过来,在几次呼救未果之后,他通过手机联系到了家人以及急救车。但让王先生寒心的是:直到今天他都没等来物业登门探望,或者给出一句道歉。他表示自己的诉求就是让物业及时整改、消除这个安全隐患,并赔偿他相关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当事人 王先生(化名)
当时晚上是没有任何显眼的警示标志,看上去就像一块水泥地板。如果不是小区的业主,是路过的路人,肯定不知道下面是万丈深渊。星期天我家属去找物业,说你走法律程序,他一句话就这样子推诿。
今天记者也前往事发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这个采光带沿着小区建筑而设,绵延约1公里,旁边紧邻着新竹路北二里的市政道路以及小区的内部道路,因为时间久远,采光板上覆盖了厚厚的灰尘,如果不仔细辨认,确实很容易将其看成水泥板,但近看观察和触摸,能发现它是由比较薄的塑料板搭建而成。目前王先生掉下去的那个洞,已经进行了修复。虽说物业已经在采光带附近,印刷并且粘贴上了“危险”的标语,但因为很容易攀爬,不少过路行人以及小区居民都认为,这样的举措不够。
南宁阳光100小区居民 黄女士
那么危险为什么没有做好防护?我看见爷爷奶奶接小孩经过,有时候小孩就是很好奇的,想上去走上边的,都见过。
南宁市民 党先生
这样做的话,如果没有承重的话,人站上去就会容易掉下去的,我觉得还是算是一个安全隐患。
记者随后前往阳光100小区所属物业,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他们不接受采访,并且认为物业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一切争议请王先生走司法程序。
南宁阳光100小区物业工作人员
“好奇害死人”就是这样,你自己要买单,那里又写了禁止踩踏。这个都二十几年了,你以为是刚建的小区,二十几年都没有出现过这个问题。
当记者问到,这1公里多的采光带存在安全隐患,能否动用小区维修基金来对其进行加固或者树立隔离栏时,工作人员以小区老旧,没有一户业主交过维修资金且纷争颇多为由,表示没办法。
律师黄海林表示,因为采光带仍旧属于物业的墙体地面范围,物业不能推脱自己的管理和维护责任,拿不出维修资金,更不能成为其挡箭牌。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黄海林
物业公司目前所采取的这个安全保障义务来讲,明显是存在不当的。到目前为止物业都没有正视自己本身存在的一个问题,如果是说求助人本身也存在过错,那这个责任,物业也要进行分担。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