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医疗事故后提出申诉
医疗事故的申诉方式有: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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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纠纷的投诉方法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三、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清单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如下:
1.体温单、医嘱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病历资料;
2.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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