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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月19日),本报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由于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北京桔子水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近日被处罚。
据悉,经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查实,北京桔子水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北京桔子水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0元的处罚。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应急罚〔2022〕执法―26号。
据天眼查及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桔子水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8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3号院内6-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182806636,法定代表人为商永和。(文|中国基建报 张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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